2006-01-08
摄氏8-13度,深圳的冬天,所谓冬天。
如果要列举出不喜欢这个城市的N大理由,首当其冲的就是——这里没有分明的四季,更没有真正的冬天。没有金黄色的落叶飘飞,没有寒风里雪花纷扬,没有那种瑟缩在厚厚棉衣中身体的烫贴,也感受不到推开家门时扑面而来的温暖。如果祖母还活着,能接她来这里过上一冬,大概也不需要带上她心爱的小皮袄了。
尽管祖母口口声声夸我小时候乖得像朵花儿,但还是在无意中多次说起,我在襁褓中的那些北京寒冬的夜,祖母是穿着皮袄度过的。因为要在夜里几次起床给我热牛奶、喂牛奶、换尿布,又怕吵醒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大伯一家,祖母尽量轻手轻脚不弄出响动:“这件皮袄一个冬天都没下身。”
我出生在北京的深秋时节,一百天就被带到祖母身边的时候,京城的冬天还没过去呢。所以从我生命的第一个冬季开始,祖母的皮袄就时常在我眼前晃动,浅绿色条纹的毛呢面子,黄白相杂的毛皮里子,毛茸茸软乎乎的,记得祖母说过是狐狸皮的,小立领,单排盘扣,地道的中式款,穿在祖母身上瘦瘦窄窄的,特精神。
我想象着祖母“皮袄不下身”的那些寒夜,在昏暗的灯光下,穿着皮袄睡觉的祖母一次又一次起身,满足那个还是胖嘟嘟一团的我的吃喝拉撒。不管祖母说得多么轻描淡写,我知道那种辛苦,只有带大过自己孩子的人最能体会,所以祖母总是念叨一句老话:“不当家不知柴米贵,不养儿不知父母恩。”这种想象也常常成为我自己决心做母亲的障碍。我知道我没有祖母以及所有好母亲具备的忍耐与自我牺牲。
后来,祖母的皮袄成了压箱底的衣服,好多年没见她穿过。再后来,祖母把磨坏的面子拆掉,毛皮里子装进新面料改成一件新皮袄,我就再也没有看过那件又合身又熟悉的皮袄了。如今祖母离开我一年多了,不知道新的皮袄身处哪箱何柜安眠着?突然好想念那块杂色的皮毛,想把脸埋进那柔软里,当祖母已成无法触摸的灵魂时,再感受一回祖母的气味和体温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