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六)
祖父是沉默的,但他也有非常不沉默的时候,比如和人吵架时大声地谩骂对方,或者一个人陶醉在自己并不值得称道的京剧唱段中。祖父居然还有一次幽默,这仅有的一次幽默竟成了全家三代人的笑料。
那是有一次祖父去中药店买药,他进门后和气地问售货员:
“同志,有‘导果’吗?”
那位小伙子倒也好脾气,半开玩笑地说:“老先生,我们这儿只有‘果导’,没有‘导果’”!(“果导”是一种通大便的药,流行于七十年代。)
祖父回家后,把这段轶事讲得绘声绘色,家人无不捧腹,祖父也自嘲说“脑子不行啦!”
而祖父最不沉默的时候莫过于看足球比赛的实况转播了。他一个人坐在电视机前,上身向前倾得离电视屏幕很近,一双不大的眼睛放出光彩,充分体现“小眼聚光”的优势来。祖父并不十分懂足球,他的兴奋点全在于破网进球的一刹那,一旦进球,他便激动地又挥舞双手,又狠踏地板,高叫“好球!好球!”笑逐颜开,喜不自禁。但更多的时候是有惊无险,眼看球带入禁区,起脚劲射,却徒劳无功。这时,祖父那根从球在中场时就紧张起来的神经一下子泄了气,他叹息着,沮丧、愤怒。
“哎呀!又没进!”
“真笨啊!这些笨蛋!”
“怎么回事?他妈的!”
祖母忍不住了:
“你这个老头子,你嚷什么呀?最好你去踢两脚,你怎么不进去踢呀?”
祖父看球的另一大特点是,不论球艺、球技、球德,只要是中国队得分便好,便欢欣鼓舞,便手舞足蹈;反之,或国人失分,便懊丧,便叹气不止,便情绪低落,还要找出别国的不是来方解恨。比如,美国女排打败中国女排时,祖父祖母一口同声硬说海曼是男的,不该参加比赛。
我喜欢看祖父看足球时的表现,也喜欢看他手持拐杖、跳脚蹦高地与人争吵时的模样,(有时是为了我,他认定邻居老太婆欺侮我;有时是为了售货员对他爱搭不理,或认为人家少找了零钱)这毕竟是他全部热情的表现,执拗、倔强、有脾气、有火气,这才是完整的祖父。一辈子老实肯干、谨小慎微、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的祖父,到了晚年竟显露出他性格的另一面来。毕竟,他无须再承担养家糊口的重负,无须再看上司的眼色行事,无须再担心银行倒闭或失去工作。他可以找回失去七十年的童心,再为所欲为一次,再放任自流一次,除了祖母用来吓唬他的“街道居委会”,他还顾忌什么呢?
“你爷爷这一辈子顶没意思了!也没个兴趣爱好,年轻时候上班工作,下班就一躺,睡迷糊觉;退休了,有工夫了,整天除了走,就是缝,真没意思!”
其实,祖母的评判未必正确。祖父的没意思只是在他的不表达上,实际上,他真有不少事做呢!从编字典到看足球,从缝缝补补到捡破烂,从遛早到读书读报,从哼哼京剧到练“甩手”,从早到晚也没闲着。
祖父爱听京剧,爱看京剧,也爱唱两口。有时,祖父来了兴致,便有滋有味地唱上一段,唱给自己听,或《打渔杀家》,或《四郎探母》,或《智取威虎山》,或《提篮小卖》,只是唱给自己听。
“奶奶,我爷爷唱得不错呀!满有味道的!”
“那敢情,人家登过戏台子!”
“我爷爷,他还唱过戏呀?”
“年轻时候,他们几个同事玩的,你爷爷演过青衣,也扮过小生。”
“祖父居然上过戏台,还扮过青衣,这可大出乎我的意料。那时,祖父也就二十几岁吧?同台演出的有男也有女吧?已经过了“五四”,上海也是一片西化的气息。祖父为什么要去和几个同事玩这种游戏呢?他们唱过《红娘》吧?唱过《牡丹亭》吧?唱过《杜十娘》吧?祖父演过张生、李甲吧?那么扮演崔莺莺、杜十娘的又是谁呢?
我猜想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平凡又不平凡的故事,如果祖父还在世,他会告诉我吗?他会记得二十几岁的青春吗?
一定有一个漂亮的或俊秀的女职员,和祖父唱对戏,爱上了祖父,说不定祖父也爱上了她。演戏是表面的,交流情感才是实质的。可是鉴于祖父胆小怕事求安稳的性格,这段恋情终是不了了之,他们甚至连手都没碰一下呢!祖父终是在祖母身边听话地过了一生。
到了晚年,当越古老便越清晰的记忆闯入心扉时,祖父轻轻地哼唱那些熟悉的唱段,想起当年的舞台、当年的身段、当年的戏装,也一定会想起那个女职员扮演的崔莺莺吧?也许那个倩影仅只是一个倩影,连面容都不清晰了吧?
再平庸乏味的人生也会有一些浪漫的故事。多少人都将它们带入了坟墓,历史所能留下的真是沧海一栗。
(七)
遛早是祖父晚年最重要的生活内容。早晨六点钟出发,一般在午饭前回来,通常是出了一身热汗。后来,身上又增加了一个大布口袋,回来时当然会有新的收获,汗自然出得更多一些。
据祖父自己讲,他行走的路线一般是经东四到景山公园。
“那里面才好看呢!花啊,树啊,空气才好呢!”
但我们谁也没跟他走过,因为谁也起不了那么早,也走不了那么远、那么快。所以也就无从知道祖父是不是每天都去景山。但至少有一次他走到了动物园,那得花三个小时呀!
那天中午,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,还不见祖父的影子,祖母有些急了:
“这老头子不知走到哪去了?他整天就这么疯走!你说急不急人,不会出什么事吧?”
下午两点钟,祖父回来了,浑身是汗,问他走哪儿去了,也不说,往床上一躺就睡了半天。待睡醒了,主动坦白说:
“你猜我上哪去了?我走到动物园了。我寻思没那么远,可这个远啊!怎么走也走不到。累得我歇了好几歇,又渴又累。”
“那你怎么不知道坐个车呢?买点东西吃呢?”
祖父望着祖母眨巴着眼睛,没吱声。
我想起一则笑话:美国一老翁去公园玩,累了,就打电话叫警察,说他走丢了,警察便按地址用警车将其送回家。他儿子奇怪地问:
“爸爸,您天天去那个公园,怎么会不认识家了呢?”
“我只是不想自己走回来罢了。”老翁说。
每次读到这个故事,就会心酸地想起祖父。他舍不得花钱坐车,也舍不得买水喝,前后走了七、八个小时的路,在那样一个热天。
但更多的时候,祖父是沉醉于走路遛街的乐趣中的。车水马龙的街道,熙熙攘攘的人流,置身其中,祖父慢慢体验着生命的流动,每一个橱窗、每一双脚步,都那么鲜活跳跃。从面前经过的是陌生的面孔,而祖父却感到亲切,正因其陌生而更觉亲切。你可以善意地面对它们,投以微笑,也可以恶意地轻视它们,谩骂唾弃它们。这里没有须得装出一张笑脸去迎接的邻居、熟人;也没有躲避不开的老伴的抱怨指责;没人耻笑你穿着破衣,也没人奇怪你捡拾废纸。这是个无所不包容、无所不拥有、五光十色的世界。阳光照在宽敞的马路上,汽车声、人声不绝于耳,祖父却充耳不闻,他在阳光的尘射下眯起眼,静静地走,安详地走,一个人走,放松、自然地走过。
很多北京的老头儿都有遛早的习惯,但祖父的遛早同一般人不同。且看这个“遛”字,是个走之加一个停留的“留”,意为走走停停。一般的老北京重在这个“留”字上,清晨,老哥儿几个,或相约或不相约地聚到公园的空地或是河边的小树林里,有的提笼架鸟,有的舞剑弄拳,有的带上一把沏了酽茶的紫砂壶,边品茗边聊天。活动了筋骨,聊过了兴头,各自打道回府。名为遛早,更多的是相聚,有点儿俱乐部的意味。而祖父的遛早,却是完全偏重这个“走”字。
“你爷爷可真能走啊!这个走啊!他也不嫌累!”祖母对任何过分的行为都不予理解。在我的记忆中,除了祖父的识文断字,祖母对祖父所做的几乎每一件事都不满意。
祖父几乎没同祖母一起逛过街,一为是因为他们没有共同的爱好和共同的好奇心,二来也是因为没人能赶上祖父走路的步伐。有一次,恐怕也是仅有的一次,我陪他们二老一同上街,我和祖母就一直在不断寻找祖父的紧张中度过。刚刚我们还一起站在马路的这边,一眨眼的功夫,祖父已窜到了马路对面,其速度之快,用“窜”字形容实不为过。以祖父走路的速度,加之其每天走路的时间计算,这些年来,祖父恐怕已走过不止一个万里长征了。
“你爷爷年轻的时候最不爱动了,下了班就往躺椅上一倒,连话都懒得说。老了老了,却这么疯走起来,还连跑带颠的,别是等不得死了!”
但祖父到底是以八十五岁高龄谢世的,这也继承了我家祖辈长寿的传统。祖父在晚年这么拼命地走,近似疯狂地走,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,甚至走好了他的冠心病。他走起来的劲头是那么勇往直前,义无反顾,仿佛知道有一天他不能再走路了,极力要把过去未走的路,和将来没有能力走的路,都用这有限的时间来完成似的。
祖父真的不能再走了。他躺医院白净的病床上。因脑软化,其中枢神经已无法正确指挥他的四肢运动。祖父的两只手不停地做着下意识的动作,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把被子从被罩里拉出来。而且他还不停地做着缝纫的动作,把手指在舌头上濡湿,捻好假想中的线头,很在行地对准并不存在的针眼……
而祖父的双腿已支撑不住他的身体了。祖父不能接受这个现实,他怎么会不能走路了呢?
“我要出去看看。”祖父固执地起身下床。
我搀扶着祖父,支撑着他二分之一的体重。祖父用另一支手扶着墙壁,在医院的楼道里一步一步地往前蹭。
“爷爷,咱们回去吧,您累了。”
“我不累,我要去看看。”
“爷爷,您不能进那间屋子,那是女病房。”
“我为什么不能进去?我去看看。”
“爷爷,您是男的,不能进女病房。”
“谁不让我进去?”
“是医生不让进,您得听大夫的话呀!”
祖父迷惑的目光让我难过。大概他想应该听大夫的话吧,最终还是回了自己的房间。他真的累了,躺在床上不想动了。但他还是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不能走路了,那双腿、那双脚好象不是他的了,不是带着他便步灵腰横窜马路的腿脚了。他不服气啊!这样艰难的走路每天要重复几次,终于有一天,祖父完全不能下床了,大小便都在床上,而且常常失禁。当我把尿瓶放在祖父两腿之间时,不觉潸然泪下,他的性器那么温顺绵软地垂下,没有兴奋,甚至没有感知,这就是一个男人的衰退吗?这就是曾经孕育过七个儿女的祖父的性器吗?
祖父的直接死因是肺部感染导致高烧不退,持续四十度的高温使他昏迷了两天两夜。祖父在折腾了两个月之后走得很安详。去世前的昏迷状态中,祖父面色红润,呼吸平缓,象是睡熟了。祖父没有遗嘱,除了那块记忆遥远的土地,他一无所有;祖父也没有留下遗言,一切他都经过,该走的路都已走过,没有什么遗憾,也没有什么训导留给后人,他毕竟只是一个小人物。
祖父在昏迷的时候也说过胡话,片言只语,没人能捕捉到其中的意思,象他平时的梦话那样,急促而含混。我想,在祖父昏迷的这两天里,他一定是在找寻进入天国的大门,然而他迷路了。他急切地想牵住一只可以依赖的手,找见那条熟悉的回家路,可是每一条路都似曾相识,却又不是属于他的。就象那次他迷失在那座陌生的小城里一样。
脑软化已进入晚期的祖父难以照料自己的生活,住在京城附近某小城市的女儿将二老接到自己家中。住进了单元楼,失却了开阔的空间,祖父想念他住了半辈子的老屋。他照旧出去遛早。祖父从那些楼群里穿过,阳光依然明媚,陌生的脸孔也依然让他觉得亲切,但他找不到熟识的胡同和街道。在灿烂的夕阳下,祖父已不如以前那么快步如飞,他眯着双眼,寻觅着他的老路。猛然,他眼前一亮,就是那条街呀!祖父如释重负地走下去,可是转眼间,一切又变得陌生,每一座屋、每一扇窗都变换了方向。祖父焦急起来,不由加快了脚步。噢,原来在这里,他又拐进一条以为可以通向家门的马路。
天色渐渐地黑下来,祖父一条马路接一条马路地走下去,每一条都似曾相识。他不能停下来,象有一种力量推着他,走下去,走下去。多年以来他就是这么走下去的,他这一辈子就是这么走过来的。读书、工作、娶妻、生儿育女、不断地调工作、不断地搬家、上班、下班、养家糊口、给父母送终、供儿女上学、又看着他们一个个长大成人、成家立业、又为他们带大他们的儿女。然后,老已至,尚不觉。总是有一条路在招引他、诱惑他,待他走去时,又变得面目全非。
家里人发现祖父时,已是晚灯初上、夜风始紧的时候,祖父拄着拐杖,正要走入另一条街道,这不知是他走过的第几条街了。当他看见喊着“爸爸”前来追赶的女婿时,竟激动得热泪盈眶。这个平时不大说话的女婿此时就是最亲的亲人啊!
(八)
祖父并没有盼望着回家,他一直在找寻一条通往天国的路,他希望把每天走过的里程加起来,铺一条阳光雨露的坦途。祖父早在年轻时就曾找寻过,而且差一点就寻到了。
“你爷爷的眼镜都给打碎了,”祖母身临其境地描述道:“一群学生,都拥在大门口,是段祺瑞的府上,喊口号,反对政府。后来就开了枪,有被打死的。你爷爷捡了条命,眼镜也顾不得捡了,保命要紧啊!”
那是著名的“三.一八惨案”。
从死亡边上走过的祖父再没有参加过任何政治运动和任何政党组织,尽管他一直遵纪守法,对公安局、派出所和警察,乃至街道干部都敬畏有加。
若不是那一声“爸爸”的呼唤将祖父拉回来,说不定祖父真的寻到他的路了。祖母就说过:“要不是你姑夫找到了他,那么冷的天,他一个孤老头子,没人理没人管,饿不死,也冻死了。”
祖父终于还是在迷失了两天两夜之后,在儿女们的簇拥中静静地敲开了天国之门。他上路了。
在向祖父的遗体告别时,祖母痛哭失声。
“你这个老头子,你真傻呀!你怎么就撇下我去了呢?你这不是自己作的吗?”
祖母指的是祖父不肯留在女儿家安度晚年,喊着打着硬是一个人回到他住了四十年的老屋,躺在他睡了四十年的床上。然后,就一病不起。两个多月后便走了。没有人知道祖父的想法,也没有人想了解他的内心。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固执、沉默的倔老头儿,没有朋友,也不走亲戚。
祖母被扶出灵堂后,我们继续在哀乐声中寄托哀思。忽然,一个细小的哭泣声从角落里传来。我和表妹用眼角的余光对望了一下。是谁呢?那个幼稚的哭声渐渐大起来,终于惹出在场大人们的眼泪。
默默哭了一阵后,大家纷纷抬起头,发现悲哭得近于嚎啕的竟是我那年幼的小弟。他同祖父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。那年,他还不到十岁。
(九)
“爷爷,爷爷,你还认得我是谁吗?”
三十年以前,祖父拉着我的手,跨过两条胡同,到九条口的饮食店去,祖父喝一杯啤酒,给我买一根一角的雪糕。